早教需要什么手续
开设早教机构需要遵循以下手续和流程:
书面申请与初审
申请人向拟建早教机构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早教机构进行基本条件初审,并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区教委。
申报材料包括:申办报告、举办者信息、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实地考察
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发证
对于审批同意举办的早教机构,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其他相关手续
个人举办的早教机构需要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早教机构需要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如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早教中心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早教中心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消防与卫生
向消防部门申请办理消防意见书。
向卫生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发票等证明租用场地的文件。
资质认证
拥有相应的资质认证,例如儿童教育质量认证、职业资格证书等。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前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