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家属有什么待遇
烈士家属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烈士褒扬金
烈士褒扬金是国家对烈士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标准是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如果烈士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或子女,褒扬金将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是针对现役军人死亡后其遗属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军人的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确定。
定期抚恤金
对于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或者其收入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烈士父母和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烈士子女或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烈士子女,国家会发放定期抚恤金。
教育优待
烈士子女在教育方面享受诸多优待,包括免交学费、杂费,优先录取等,并且还有机会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就业优先
符合征兵条件的烈士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批准其服现役。同时,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烈士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也会被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这些待遇体现了国家对烈士家属全面而细致的关怀,旨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也是对烈士英雄事迹的永恒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