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含量多少不予处罚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酒精含量多少不予处罚的情况如下:
饮酒后驾车:
血液酒精含量在20mg/100ml至80mg/100ml之间,属于饮酒后驾车。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直接扣驾驶证,但会面临罚款、扣分等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
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mg/100ml,并且不具有《意见》第10条规定的从重情形,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
紧急避险:
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构成紧急避险,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其他特定情形:
例如,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车;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的,或为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综上所述,血液酒精含量在20mg/100ml以下且不具有上述特定情形的,一般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