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认不韪是什么
“供认不讳”是一个汉语成语,意思是指 坦白地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不隐藏不避讳。这个成语在法律上常用于描述犯罪嫌疑人对侦查机关承认自己犯罪行为的言辞表述,即完全认同某项指控,并不再翻供或隐藏事实。
具体来说,供认不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承认罪行:
犯罪嫌疑人对指控的事实或断言予以完全承认,不否认或抵赖。
不隐藏:
犯罪嫌疑人没有隐瞒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事实,坦诚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不避讳:
犯罪嫌疑人面对指控时,没有表现出任何避讳或隐瞒的态度,而是直接、坦率地承认所有事实。
在法律语境中,供认不讳通常用于刑事案件中,作为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重要表现。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自首的犯罪分子如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供认不讳是一个描述犯罪嫌疑人对罪行完全、坦诚承认的成语,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