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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资质怎么办

办理开发商资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两份。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现金400万元。

提交企业合同、章程、企业负责人任命书或董事会决议任职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新公司需有15亩以上土地及项目计划,提交项目用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经济类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管理负责人需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负责人需初级以上职称。

提供办公场所证明、工商局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含房地产开发字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提交申请

登录政务服务网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

窗口审核,材料齐全则受理,不齐则告知并退回。

审核通过后印发资质证书。

申请人凭通知单领取证书。

资质变更

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变更应首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变更,凭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向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建设厅。

年检与延续

房地产资质办理流程是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主管部门实地考察,审核合格发放资质证书。

资质到期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延期或者申请提升资质,需要申请人员领取初始信息卡,然后到审批机关进行申报,由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审查的结果来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办理进度。

提前规划好时间,确保在资质到期前完成延续或升级申请。

考虑聘请专业的资质办理服务机构,以减少自行办理的复杂性和出错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