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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期提前多久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 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安排和准备。

建议:

提前三天通知: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确保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安排和准备。

书面形式:

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便留有证据。

协商一致: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约定的日期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