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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都有哪些

撤销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实施无偿、低价转让、处分财产的行为:

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撤销权:

赠与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合同。

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在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某些行为,如放弃债权和担保、恶意延长且知道、无偿转让财产等。

集体成员之撤销权:

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其负责人做出的决定。

业主之撤销权:

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这些撤销权的行使通常受到一定的期限限制,例如一年或90日,并且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使撤销权的具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