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住房公积金用什么凭证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时,需要准备以下凭证:

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结算单据或结算凭证:

用于证明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情况。

社保缴费凭证:

部分情况下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记录作为证明。

工资收入证明:

用于证明申请人的收入情况,以便确定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收入来源与公积金缴纳有关的账簿、发票及其他必要证明文件。

公积金单位账、公积金个人分户账、公积金单位月应缴额人数变更记录等账目及相关凭证,如公积金汇缴书、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公积金补缴清册、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公积金利息清单等。

公积金支付凭证:

包括所在单位公积金支付凭证、个人缴存明细单、停/转移/销户证明、银行转账回单等。

提取申请表:

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申请表》,需要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其他证明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等。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

大修住房的证明材料,如房屋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还款凭证等。

租赁住房自住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等。

其他特定情况下的证明材料,如离休、退休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以上是办理住房公积金事宜时需要准备的主要凭证。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