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包括哪些材料
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 结婚证。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和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再生育批准证明材料。
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子女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免冠彩色照片1张。
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避孕措施情况证明(仅适用于已生育子女的情况)。
处理执行情况证明(仅适用于违法生育的情况)。
《生育证》、 《生殖保健服务证》和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仅适用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情况)。
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仅适用于政策外生育的情况)。
节育证明,包括上环证明、绝育证明等(根据生育情况提供)。
预产期证明、优生检查证明、医院围产卡、计划生育合同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仅适用于怀孕期间办理)。
建议根据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