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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案件不留案底

在刑事案件中,以下情况可能不留案底: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例如,一些轻微的盗窃行为,盗窃金额非常小且未造成实质危害后果,经司法机关认定不构成犯罪。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即犯罪行为经过一定期限未被发现,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由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发布的命令。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比如侮辱、诽谤等案件,被害人不告诉的,不予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一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案件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也不会留下案底。

案件被认定为无罪的。包括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或者经法定程序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

未成年犯罪且被判处的刑罚符合条件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相关犯罪记录会被封存,从社会层面来说基本等同于不留案底。

仅受到行政处罚而未涉及刑事犯罪的。一般的行政处罚,如警告、拘留、罚款等,并不会记录档案,因此也不会留下案底。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被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而决定不予起诉的。这包括绝对不诉、存疑不诉和相对不诉三种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上述情况可能不留案底,但具体情况还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的判断。此外,即使某些情况下没有留下案底,也可能存在其他形式的记录或影响,例如行政处罚记录等。因此,具体情况需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