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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有哪些形式

质押是一种融资手段,主要涉及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质押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动产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如设备、存货、知识产权等)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权利质押

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如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份、股票、知识产权等)作为债权的担保。与动产质押不同,权利质押通常需要登记或其他手续才能成立。

不动产质押

不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作为债权的担保。不动产质押通常涉及较为复杂的登记和转让程序,且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

民事质押与商事质押

这是根据质押所适用的法规进行的分类。民事质押通常适用于民法范畴,而商事质押则适用于商法范畴。不过,在实行“民商合一”的国家,则不存在此区分。

营业质押

营业质押是以质押借贷为营业而适用当铺业管理规则的特殊质押形式。

占有质押、用益质押和归属质押

这是根据质押物的性质和占有方式进行分类的。占有质押是指以占有为公示原则的质押;用益质押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担保的质押;归属质押则是指以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为担保的质押。

债务人提供的质押和第三人提供的质押

这是根据出质人的不同进行的分类。债务人提供的质押是指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财产或权利作为担保;第三人提供的质押则是由第三方提供的财产或权利作为担保。

普通质押和共同质押

普通质押是指单一债权人对单一债务人的单一财产或权利进行的质押;共同质押则是指多个债权人共同对同一债务人的同一财产或权利进行的质押。

综上所述,质押的主要形式包括动产质押、权利质押、不动产质押,以及根据不同的适用法规和占有方式进一步细分的各类质押。在选择质押形式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