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挖地怎么补偿
煤矿挖地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包括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补偿标准根据物品的性质、面积、使用寿命、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生产设备和生产资料征收补偿
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资料征收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物品的品种、型号、使用年限、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搬迁补偿
煤矿开采导致土地塌陷,赔偿标准按建筑类型及公用设施分类,但在搬迁范围内的辅助设施不予补偿。例如,楼房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百三十元,墙瓦房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百元,砖镶门窗砌四角土坯墙瓦房每平方米不超过九十元,干插石墙草房每平方米不超过八十元,新村内外的水、电、道路等公用设施的修建费不超过房屋搬迁补偿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综上所述,煤矿挖地的补偿是一个综合性的体系,旨在公平、合理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后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和合理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的差异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