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
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购房人已婚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若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购房人单身
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购房人为单位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其他所需材料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购房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证明。
建设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证明。
建议:
确保所有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