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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购房人已婚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若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购房人单身

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购房人为单位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其他所需材料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购房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证明。

建设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证明。

建议:

确保所有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