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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多久送达

开庭前传票一般应提前 三天送达。具体规定如下:

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开庭通知书至迟应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开庭通知书经合法送达,即对受送达者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他们有义务按照通知书中所指明的时间、地点出席法庭审理,不得无故缺席。

因此,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法院通常都会在开庭前三天将传票送达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