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如何撤销
房屋租赁合同的注销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
办理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流程
提供材料:
申请人签字的《办理合同解除登记备案申请书》。
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书》及《房屋租赁凭证》(原件)。
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已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合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人民法院解除的租赁合同生效判决书、调解书。
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书。
受理机关审查:
根据提供的解除合同登记(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盖章:
在被解除的合同封面和登记章旁盖“注销合同登记(备案)专业章”。
税费停止:
合同终止后,停止对税费的收取。
若承租人搬走,房东需要办理的手续
携带材料:
申请人签字的办理合同解除登记备案申请书。
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凭证(原件)。
流程:
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若租赁合同找不到了,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注销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及说明
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原件)。
租赁双方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单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租赁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
综上所述,注销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提供一系列必要的材料和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建议出租人在合同终止后及时到当地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注销手续,以确保合同的有效终止和后续事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