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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的原则有哪些

竞争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自由竞争原则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市场。

可以自由选择竞争的范围、手段、交易对象、条件、方式和场所。

有权拒绝和抵制对竞争的不合理限制。

公平竞争原则

竞争者应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接受价值规律和优胜劣汰的作用。

竞争者应各自独立承担竞争结果。

公平竞争不仅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还涉及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

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竞争活动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管理应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诚实信用原则

竞争者应善意、诚实、恪守信用,不得欺诈。

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则

竞争行为应符合公认的商业道德标准。

不滥用竞争权利原则

竞争者不得滥用其竞争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竞争中性原则

政府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支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应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

确保公共企业与私人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市场经济中竞争的基础,旨在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