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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扶贫户

申请成为扶贫户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镇(乡)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医疗证、低保证、五保证、残疾证、慢性病证、诊断证明等。

入户调查

镇(乡)政府委托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调查通过后上报镇(乡)政府。

实地走访审核

镇(乡)政府对申请人家庭进行实地走访审核,审核通过后委托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到区民政局。

经济核对和调查核实

区民政局对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经济核对和调查核实,有重点地对部分申请家庭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作出审批意见。

民主评议和公示

农户申请后,进行入户调查、村民组民主评议、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票决、第一次公示、乡镇政府审核、第二次公示、乡镇公告、备案标注等步骤。

审核和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扶贫办同意进行公告。

信息录入

新增贫困户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标注。

签订协议

贷款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贷款全部偿还责任。

其他途径

可以通过村委会、乡镇政府、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等途径咨询和提交申请。

所需资料

个人身份证明、家庭情况证明、返贫致贫原因证明、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根据当地具体政策和程序进行申请,并确保提供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