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费收条怎么写
收到房租费收条应当包含以下要素:
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例如“今收到”。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正文要写明以下几项内容:
收到的钱物的数量:例如“今收到张某某交来的租金壹仟元整,¥1000”。
物品的种类:例如“租金”。
物品的具体金额:例如“壹仟元整,¥1000”。
其他费用:例如水费和电费。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如果是代别人收款,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今收到
(租户的名字)
承租
(房屋地址)
叁个月租金
(几月至几月)
计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以及水费计人民币 ___元整,
电费计人民币 ___元整。
收款人:
(房主签字)
xxxx年月日
建议在实际使用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且签名和日期清晰可见。如果有其他费用需要记录,也应当一并写入正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