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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小孩子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孩子的年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特定情形(如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可由父亲抚养。

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居住环境、对孩子的关爱程度等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双方条件

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个人素质及对子女的责任感等。

一方若丧失生育能力、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或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可优先考虑。

协商和法院判决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和方式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

探望权

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允许另一方探望孩子,具体安排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了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原则。

以上是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决的一般情况,具体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