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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损害名誉

损害名誉是指 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贬损他人名誉,降低他人在社会中的评价。具体行为方式包括:

侮辱:

故意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贬低他人人格的行为。侮辱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或其他形式。

诽谤:

因过错捏造、歪曲事实或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同样可以通过言语、文字或其他形式进行传播。

恶意评论:

在网络上或公共场合说些坏话,故意让人家名声不好。这些评论往往很刻薄,容易让大家对受害者产生误解。

捏造事实:

故意编些假消息,然后到处传播,损害他人的名誉。这种行为可能涉及伪造证据,使假消息看起来更像真的。

不实报道:

在新闻报道或文学作品中,故意或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毁损。不实报道可能源于新闻媒体的失实报道、文学作品中的不实描写,或者是网络上的虚假信息。

泄露隐私: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泄露他人隐私,即使泄露的事实是真实的,严重的仍可形成侵权。

这些行为如果造成一定影响,即可认定为对名誉的损害,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