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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卡过期怎么办

居住登记卡过期后,应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续期或换证手续:

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若居住地址发生变化

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下任意一个服务站办理补办签注,补办签注后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卡换证。

需要携带身份证、登记卡、现住地址住所证明材料。

若居住地址未发生变化

在全市任意一个受理登记卡的服务站补办签注,补办签注后网约卡换证。

需要携带身份证和登记卡。

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原件。

如实填写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如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意事项

居住登记卡过期后,只能重新办理居住证,不能直接续期。

办理续卡手续时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咨询办理窗口。

建议您尽快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办理续卡手续,以确保您的居住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