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如何复议
事故复议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应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包含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受理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审查情况
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审查以下内容:
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作出结论
审查结束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作出以下可能的结论之一:
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如果审查期间,事故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法院已受理,则交通管理部门应终止复核。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步骤,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