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怎么转
失业险的转移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劳动合同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失业证明
2寸照片2张
通过平台申请
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i.12333.gov.cn/](https://si.12333.gov.cn/))。
登录账号或进行个人注册后登录,也可通过电子社保卡或“掌上12333”APP扫码登录。
登录后,点击首页“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功能。
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新就业地(转入地)信息,点击“添加转出地”按钮填写原参保地(转出地)信息后保存。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完成申请。
经办机构处理
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信息后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申请人员可以通过服务列表中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栏目查询申请进度。
转移类型
失业人员户籍不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可申请将失业保险待遇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次性划转至户籍所在地。
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但失业保险基金不转移。
注意事项
非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只能在失业保险缴纳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情况,按照上述步骤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