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翻建符合哪些条件
危房翻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土地使用权审批
翻建房屋的人必须符合要求,翻建房屋的宅基地必须经过批准。因历史原因,农村很多房屋存在了多年但没有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这种情况下翻建房屋存在风险,一旦被监测到,可能会被认为是违建。
规划许可
翻建房屋必须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翻建房屋属于建设行为,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必须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业主同意
在某些地区,如深圳市,危房申请重建前还需征得本栋建筑全体业主的同意。
危房重建
对于被鉴定为危房的房屋,重建时可能需要遵循特定的危房改造政策,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等。
对象资格
危房改造的对象必须是农村户口且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房屋。若是一户多宅或者户口已迁出的则无法享受。
危房所有人必须是当地低保户、五保户的困难家庭,还要去村委会进行审批,不然盖出的房屋也是不合法的。
房屋危险程度
改建房屋已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这两类房屋一般由当地住建部门的专业认定人员认定。
房屋危险程度达到不拆除重建不足以消除安全隐患。
土地规划符合性
必须符合乡镇土地综合利用规划的房屋土地,如果是超过规划范围的申请很难通过。
其他要求
申请人须为农村户籍,家中仅有一处宅基地房屋。
申请人家庭应为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家庭,需村委会审批。
房屋需被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存在安全隐患,须维修或重建。
房屋应在2008年国家危房摸底调查时已建档立卡。
改造房屋土地须符合乡镇土地综合利用规划。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改造危房时,可获政府补贴。
建议:
在进行危房翻建前,务必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确保所有手续和审批都符合规定,避免因手续不全而导致翻建房屋被认定为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