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为什么主动审查
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当主动审查合同的效力,这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法律评价问题:
合同效力是法律对各方当事人合意的评价,体现了国家的价值判断和对合同关系的干预。
案件审理的基本前提:
法院在审理涉及合同的案件时,必须首先审查合同的效力,因为这是进行后续审理的基础和前提。
职权赋予:
法律赋予法官审查合同效力的职权,这属于法院裁判权的范畴。即使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均无异议,法院也应主动进行审查。
维护法律秩序:
法院通过主动审查合同效力,可以及时发现并确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从而维护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
防止权利滥用:
法院主动审查合同效力有助于防止当事人通过诉讼手段滥用权利,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综上所述,法院对合同效力的主动审查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也是确保案件公正审理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