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
关于房屋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占有权
指的是对房屋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
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
使用权
指的是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的权利。
使用权一般由房屋所有人行使,但也可能由非所有人行使,例如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使用。
收益权
指的是房屋所有人收取房屋产生的某种经济利益的权利。
例如,通过将房屋出租以获取租金收入,或将房屋作为合作伙伴的股份投入以获取红利等。
处分权
指的是房屋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房屋的权利。
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等。
管理权
指的是对房屋进行管理的权利,包括对共有部分的管理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排他权
指的是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享有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其他人不得干涉房屋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
典权
指的是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典权是一种基于债权而设定的附属权利。
租赁权
指的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
租赁权是一种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受租赁合同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