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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

关于房屋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占有权

指的是对房屋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

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

使用权

指的是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的权利。

使用权一般由房屋所有人行使,但也可能由非所有人行使,例如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使用。

收益权

指的是房屋所有人收取房屋产生的某种经济利益的权利。

例如,通过将房屋出租以获取租金收入,或将房屋作为合作伙伴的股份投入以获取红利等。

处分权

指的是房屋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房屋的权利。

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等。

管理权

指的是对房屋进行管理的权利,包括对共有部分的管理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排他权

指的是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享有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其他人不得干涉房屋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

典权

指的是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典权是一种基于债权而设定的附属权利。

租赁权

指的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

租赁权是一种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受租赁合同的约束。

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