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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仲裁需要什么

申请民事仲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送达地址。

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人需签名或盖章,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公章。

合同正本或副本及仲裁协议

提交合同副本时,需同时出示合同正本供核对。

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双方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

身份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被申请人需提供最新的公民身份信息。

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如果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事项和权限,并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是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代理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材料

需提供证据材料清单,并详细列出所有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的,需提交相关申请书及证明文件。

其他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