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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一县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郭晓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晓伟因工作变动辞去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对郭晓伟同志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满意。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徐社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徐社峰同志辞去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樊若曦同志任绛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职议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樊若曦同志为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职务。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一)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

任命:

樊若曦为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二)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李晓军县长的提名,决定任命:


苏文芸为绛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三)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冯波院长的提名

任命:


张玉为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来源|绛县融媒、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