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一县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郭晓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晓伟因工作变动辞去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对郭晓伟同志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满意。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徐社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徐社峰同志辞去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樊若曦同志任绛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职议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樊若曦同志为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职务。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一)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
任命:
樊若曦为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二)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李晓军县长的提名,决定任命:
苏文芸为绛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三)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冯波院长的提名
任命:
张玉为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来源|绛县融媒、山西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