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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哪些用手写

离职证明中需要手写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离职者姓名:

需要明确写出离职者的全名。

曾任职务:

详细列出离职者在公司担任的职位或职务。

在职时间:

具体日期,包括入职和离职的年月日。

离职原因:

简要说明离职的原因。

工作表现:

评价离职者在公司期间的工作表现,如是否良好、无不良记录等。

离职日期:

明确离职的具体日期。

公司名称及公章:

证明单位需要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负责人签字:

如果需要,负责人或相关部门领导需要签字确认。

此外,离职证明应当包含以下要素:

标题:通常为“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文号:如果公司有内部编号,也需要注明。

当事人信息: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证明内容:详细说明员工的在职时间、工作岗位、离职时间、工作表现和离职原因等。

法律效力声明:明确指出该证明的法律效力及用途。

其他信息:如是否涉及保密协议、竞业禁止等条款,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离职证明不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也是劳动者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建议在书写离职证明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且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以保证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