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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多胎怎么罚款多少

关于生多胎的罚款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办理生育证的情况

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未达到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的情况

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情况

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特殊情况下的减免

女性无法怀孕,依法收养了两个子女,后来发现又怀孕的。

再婚后和现任夫(妻)共同生育(加上再婚前生育不超过3个孩子)子女的。

夫妻已生育两个孩子,但被依法认定为病残儿,不能正常从事劳动,经过医学鉴定还可以生育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生三胎的情况。

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

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其他规定

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罚款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市的具体罚款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参照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