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由哪个单位办
林权证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包括:
提出申请:
林权权利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权属证明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初审与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有关规定,则予以受理;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则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现场勘查:
林权登记机关组织勘界组进行林权外业现场勘查。
公示:
对林权拟登记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0天。
处理异议:
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林权登记。
审批登记: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登记。
核发林权证:
按照统一的林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微机录入,打印林权证,之后核发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并对原林权证进行注销,立卷归档。
因此,林权证的办理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