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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由哪个单位办

林权证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包括:

提出申请:

林权权利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权属证明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初审与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有关规定,则予以受理;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则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现场勘查:

林权登记机关组织勘界组进行林权外业现场勘查。

公示:

对林权拟登记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0天。

处理异议:

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林权登记。

审批登记: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登记。

核发林权证:

按照统一的林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微机录入,打印林权证,之后核发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并对原林权证进行注销,立卷归档。

因此,林权证的办理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