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有什么权
在婚姻中,夫妻双方享有以下权利:
平等权利
男女平等是婚姻关系中的基本原则,女性在婚姻中应享有与丈夫平等的权利,包括财产的分配、抚养孩子的决策等。
财产分配
婚姻中的财产分配应遵循共同财产原则,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产,无论是房产、存款还是其他资产,都应平等分配。法律也保障了女性在婚姻解体时的财产权益。
个人工作权利
女性在婚姻中有权保持个人的职业生涯与经济独立。如果婚后因照顾家庭而暂停工作,婚姻解体时也应公平分配生活与工作带来的影响。
姓名权
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子女可以随父姓或随母姓。
自由参与权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子女抚养与教育权
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
继承权
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共同财产处理权
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
相互扶养权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话语权
婚姻中的话语权意味着在平等和尊重的基础上,夫妻双方通过沟通和协商,共同参与婚姻中的决策过程。每一方的意见都能被倾听、理解、尊重,并且在共同决策时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这些权利和义务体现了婚姻中的平等、尊重和合作精神,旨在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和自由。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积极行使和维护这些权利,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