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法院立案有哪些程序

法院立案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起诉材料

当事人需将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提交给法院立案大厅的窗口进行审查。

领取相关材料

当事人提交材料后,会领取受理通知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这些材料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送达。

缴纳诉讼费用

根据法院的通知,当事人需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等待法院安排

法院在审查材料并确认符合立案条件后,将安排承办法官,并发送开庭通知。

立案窗口工作内容

立案窗口负责审查立案材料,办理案件受理手续,包括登记、编号等,并核算与收取诉讼费,同时接收与管理诉讼材料,并根据案件性质进行分流。

立案条件

立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有犯罪事实、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及受诉法院管辖等。

立案审查期限

刑事自诉案件应在收到诉状或口头告诉后十五日内作出决定;民事、行政案件应在收到诉状后七日内作出决定。

送达与通知

当场立案的案件,立案法官会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并向原告送达相关文书;不是当场立案的,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

后续程序

立案后,法院将安排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案件承办法官,并通知当事人。

补充证据

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法院会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补证情况记录在案。

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并通知当事人。

立案审批

对于疑难复杂或新类型案件,需报审判长核准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还需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通过以上步骤,法院完成立案程序,为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奠定基础。建议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