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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法院巧解合同纠纷

【来源:西安新闻网】

近日,鄠邑区法院祖庵法庭通过以“保”促“调”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推动案件从“有解”到“优解”,充分保障了两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润安公司与丰铭公司签订了《产品买卖协议》,此前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然而,2023年至2024年,丰铭公司共拖欠润安公司13期货款,共计160万元。多次催收无果后,润安公司无奈之下将丰铭公司诉至法院。

由于案件涉及货款标的较大,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考虑到两家均为科技企业,关联着众多从业人员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鄠邑区法院对此高度重视,承办法官王涛在接手该案后,深入了解案情经过,仔细核查了证据,发现被告并非恶意拖欠货款,而是暂时面临资金周转问题。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组织双方来到法院进行调解。

“货都交给你了,票也开了,你们怎么能一直拖着不给钱呢?”润安公司负责人老许有些生气。

“你们的货有一点瑕疵,我们给别人交付时还替你们承担了这部分责任,再说你们现在把我们的一百多万的财产查封了,我这么大的厂还有那么多工人要养活,还有上下游企业等着我去对接,我也急啊!”丰铭公司负责人老李也很焦虑。

调解过程中,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积极践行“以保促调”理念,并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被告阐明其在买卖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并指出合同明确约定了付款时间,收货后未提异议视为认可交货,以“资金紧张”等理由拖欠货款,于法无据;另一方面也从企业长远合作、互利共赢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情绪也逐渐缓和。

然而在货款给付环节,新的难题出现了:涉案货款金额高达160万元,被告难以一次性支付全款,否则将面临资金链断裂压力;而原告又急需这笔款项发放工人工资。对此,法官结合双方实际需求,创新提出解决方案:由被告先行支付部分货款,以便尽快解除保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剩余款项则运用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来进行给付。这一方案迅速得到双方的一致认可,认为这样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债权,又能缓解被告的支付压力。

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双方约定:7月24日前,被告先行支付第一笔货款70万元,待款项到账后,原告即申请解除保全,剩余90万元由被告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给付。7月23日,被告公司如约支付第一笔货款后,原告随即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法院经核实后,依法解除了对被告公司账户的冻结。(文中公司名字均系化名)

记者 刘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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