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石家庄落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携带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根据不同的落户原因,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房屋权属证明、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结婚证、住房证明、入伍通知书、入学通知书、派遣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离休证等。
申请迁入
向迁入地的户籍登记机关提交上述材料,申请户籍迁入,并领取准迁证。
申报迁出
前往原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办理迁入登记
最后,前往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具体落户情况说明:
省外户口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同时可随迁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只需派出所审核完成,就直接打印《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迁证前往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
省内户口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一站式”办理落户,同时可随迁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
学生:对户口已落户各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的学生,凭学生证(省内需同时提供集体户口页)申请办理户口迁入。
人才:对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市区城镇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技术骨干、特殊岗位所需特殊人才,在市区具有长期固定住所的,可办理迁入落户。
投资或纳税人员: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实业,依法经营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的,或投资不足100万元,年纳税额达到3万元的法人代表和股份制企业股东,在市区具有长期固定住所的,可办理迁入落户。
特殊贡献人员:在市区连续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五年以上或获得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工,在市区具有长期固定住所的,可办理迁入落户。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登记机关,了解最新的落户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