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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差额什么意思

差额选举是指 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即不等额选举。在这种选举方式下,候选人名额按照选举法或相关章程比应当选的名额多,由选举人自由选择投票。相对于等额选举,差额选举能够增加选民和代表的选择余地,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从而更有利于选出人民群众满意的代表。

差额选举有两种主要方式:

直接差额选举:

在正式选举中,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例如,如果一个选区应选3名代表,那么候选人名额可以是4名或更多,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间接差额选举:

在预选阶段,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在正式选举中从名单中选出应选人数的代表。例如,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候选人名额可能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差额选举在中国是从1979年选举法修改后开始实行的,现已成为主要的选举方式。实行差额选举有助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促使被选举人增强事业心和使命感,密切联系群众,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