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罢免案7月26日投票,国民党团批“剧本”早被写好:最黑暗不堪的一天
【环球网报道】据联合新闻网、“中央社”等台媒6月20日报道,台湾“大罢免”进入第三阶段,台选务部门20日公告,民意代表罢免案共有24案成案,皆为国民党籍民意代表,另外,目前被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罢免案也成案。“24+1”罢免案将于7月26日投票、开票。台立法机构国民党党团当天发出声明称,这是最黑暗不堪的一天,台选务部门的决议只印证了一件事,“‘大恶罢’剧本早已写好”,选务部门唾面自干、甘为鹰犬。

柯建铭 资料图 图源:台媒
报道称,国民党团在声明中表示,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早早“预告”罢免投票日为7月26日,而选务部门20日完全配合演出,“这不是独立机关的自我作贱,又是什么”?
国民党团称,现在再多的不满、气愤、抗议,都无法阻止台选务部门、民进党、赖清德(民进党当局领导人)、卓荣泰(台行政机构负责人)、柯建铭、吴思瑶(民进党籍民意代表)为所欲为,而放纵这些人胡作非为的,就是当今的司法检调。
国民党团呼吁民众,为自己、为家人、为后代子孙站出来,7月26日出来投下“不同意罢免票”,拨乱反正,台湾才有未来。
根据岛内规定,民意代表罢免案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发起提议)的门槛为罢免联署书数量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的1%”;第二阶段(进行联署),门槛为罢免联署书数量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的10%”,罢免团体需要在60天内凑够联署书,选务部门收到第二阶段的罢免联署书后,应在40天内公布相关结果;若成案,则罢免案进入第三阶段(举办投票)。只要“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票数达到原选举区选举人数1/4以上”,即通过罢免。罢免案一旦通过,被罢免人即刻解除职务,空缺的职位则须在3个月内完成补选;若罢免案不通过,被罢免人的剩余任期内,不得再对其进行罢免。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国民党副发言人康晋瑜20日稍早表示,柯建铭早在5月底就通过脸书发文称“非罢不可,就在7月26日、8月23日”。现在还传出,新竹市民进党的媒体广告只买到7月26日前一天。康晋瑜质疑,为何“7月26日”这日期如此神秘,包括罢免团体、民进党,大家都能精准掌握、精准投放、精准估算成本?
“这是巧合吗”?康晋瑜称不这么认为。他说,种种迹象都指向选务部门还没公布确切日期前,民进党、罢免团体、柯建铭早都已经知道投票日。是民进党事先知道?还是选务部门的罢免投票日期是柯建铭决策?康晋瑜称,万一傍晚选务部门公布投票日期,坐实预知日期的推论,这绝对是台湾政治的最大丑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