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有哪些部门
城建局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日常事务工作,包括业务综合、党务、人事、劳动工资、信访、老干部服务、文电、信息、档案、保卫、保密、精神文明建设、后勤服务、对外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制定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组织编制行业技术引进计划、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利用外资计划;负责有关项目的立项审核;制定本行业计划统计、财务会计的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基础建设费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财务指标汇总和执行行业会计制度;负责机关财务。
公用事业科:
负责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承办国家、省、市级风景名胜区定级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布局和城建档案的管理。
市政工程科: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如道路、桥梁、公园等。
政策法规科:
研究制订全市城建系统体制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负责政策法规的解释、清理和汇编;负责城市综合执法的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城建系统体制改革有关政策的调研,承担全市城建系统普法和执法人员培训及法制宣传;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节约用水科:
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其他主管部门:
可能包括城市规划部门、公共工程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具体职责因地区而异。
建议根据具体城市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划分,进一步了解城建局下属部门的详细设置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