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部门管物管
物业管理活动由多个政府行政部门共同监督管理。具体来说: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房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一般负责住房保障、建设、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房管局能否管理物业公司,主要看房产管理局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如果有关系,则对物业的一切作为都要进行管理;如果没有关系,则主要监督物业公司的定价标准和服务内容。
物价局:
负责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办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
负责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市政、绿化、市容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并对规划、环保部门相关职责已委托或依法划归城管部门的实施行政处罚。
街道办事处:
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活动由房管局、物价局、城市管理部门等政府行政部门共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划分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相关法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