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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被抄牌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27条、第28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会被抄牌处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会被抄牌。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会被抄牌。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会被抄牌。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驾驶上述车辆超过规定时速的,会被抄牌。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害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害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会被抄牌处理。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重点车辆涉及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遮挡污损号牌、违反交通信号等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违规的信息: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对于重点车辆涉及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遮挡污损号牌、违反交通信号等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违规的信息,每月进行一次抄告。

交通违法行为的事实存在:

需要有确凿证据证明被抄牌的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例如经过录像监控或者现场交通执法人员的目击等。

合法执法:

交警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合法进行交通执法,不能滥用职权或者采取过度执法手段。

合法证件:

交警需要携带有效的交通执法证件,在抄牌时需要出示证件并说明执法依据。

符合机动车管理法规:

车牌抄录需要符合机动车管理法规要求,例如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等信息需要准确无误。

合法程序:

交警抄牌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例如需要记录相关信息、告知当事人等。

建议: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上述被抄牌的情况发生,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罚款。